啥?有钱开Q7,没钱还债务?法院交警联手查扣!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Author 盐湖法院
近日,运城市盐湖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该区交警队民警通知,顺利查控拦截一被执行人车辆,第四分队执行干警到场接洽后将该车辆扣押,案件执行进度得以推进。
被执行人任某波、雷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田因借贷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后,任某波、雷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达成的调解书也形同虚设,拒不履行裁判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张某田为了追回债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第四分队受理后,通过人民法院财产执行查控系统,得知任某波名下有一辆奥迪Q7,随即便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对其车辆进行查封,后盐湖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任某波、雷某在强大的执行力度震慑下,向法院承诺10天内准时足额还款。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当天,盐湖交警槐东南岗还协助查控拦截一辆涉执行案的别克牌轿车,执行第四分队干警当场执行回17000元全部案款。
截止7月17日,盐湖法院与盐湖交警共联合查控扣押涉案车辆3辆,结案1起。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控力度,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车辆难找、难控问题,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盐湖区法院与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就联合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办法达成一致。
“这是盐湖区法院进一步拓展执行手段,最大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法院与交警部门联动协作查控车辆的良好开端,使得‘老赖’有车难开、有路难行!联合查控机制的形成,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打击老赖”,全民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今后,盐湖法院在执行方面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社会联动惩戒机制的形成,与交警、通讯等部门展开密切协作,使联动执行成效得到更大发挥,让‘老赖’无处遁形,让幸福盐湖更加幸福。”盐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玉学对此表示。
投稿: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